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收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2年03月22日 09:42 浏览数:

为促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来华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的通知》、《江苏省高校招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苏教外〔2019〕84号)以及《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铁路“走出去”,实施国际化办学战略。学校根据国家需求、学校办学条件、培养能力等制订年度来华留学生招生专业和规模,经学校办公会议通过后再报省教育厅备案批准,申领《来华留学生签证申请表(JW202表)》,并按照教育厅备案登记的年度招生规模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成立来华留学生招生录取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招生处、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等部门担任委员。来华留学生招生录取委员会在国际教育学院设置招生办公室,统筹管理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凡申请来我校学习的来华留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的非中国籍青年。

(二)申请铁路相关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三)申请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专业,申请者的中文能力需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含)以上水平;申请以外语为教学语言的专业,申请者的外语能力应达到相应外语水平,并提供国际通用的外语测试体系成绩或通过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核。

第四条招生录取的流程

(一)公布招生简章。来华留学生招生录取委员会在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中文招生简章,如实、准确、全面地发布招生相关信息,在招生宣传和咨询中坚持诚信原则,为外国学生的求学选择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

(二)申请人报名。申请人需填写《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护照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成年人家长委托书、经济能力证明、高中或同等高中学力毕业证书、高中期间成绩单、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副本、语言能力证书在指定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考核。

(四)考试考核。招生办公室成立考核小组,组织命题,确定考试考核形式(笔试、现场面试或视频面试),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确定考试考核结果。

(五)拟录取。招生办公室根据申请者报名材料、学业成绩和考试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初步名单,上传省教育厅“留学江苏网”,经教育厅和公安厅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来华留学生招生录取委员会。

(六)录取。来华留学生招生录取委员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录取名单。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名单,发放《来华留学生签证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来华留学生招生录取委员会应当严格根据招生简章,针对当年申请的来华留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并对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书面记录和妥善存档。

六条来华留学生应当在指定时间持申请材料原件、《来华留学生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来华留学生招生办公室将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如有不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执行。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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